在房產公司上班,卻在門口摔成了九級傷殘,為了醫(yī)藥費,原告劉某無奈起訴至法院。近日,田家庵區(qū)人民法院同時調解同一當事人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和一起提供勞務者致害責任糾紛案件,成功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原告劉某系淮南某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的水電工程師,在公司從事水電安裝等工作,但公司沒有給劉某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劉某辦理社保。在2016年10月20日,劉某正常去公司上班,當時公司門口剛鋪設的地磚光滑還有傾角導致了劉某摔倒在地,造成劉某受傷產生了九級傷殘。劉某先后五次住院治療,四次住院的報銷沒有落實。無奈之下,劉某向田家庵區(qū)法院提起勞動爭議和提供勞務者致害責任糾紛兩起訴訟。
接到案件后,該院承辦法官主動聯(lián)系了房產公司,告知了他們利害關系,和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房產公司陳述,他們確實存在過錯,沒有及時給劉某辦理社保等手續(xù),也沒有幫他墊付醫(yī)藥費等,但是劉某兩個案件的訴訟請求過高,兩個案件的訴訟請求標的額達45萬元,希望劉某能減少一些訴訟請求。經過法官的努力和雙方相互的協(xié)商,最終兩個案件以33萬元調解完畢。(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凌應響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