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政府,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充分發揮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的示范引領作用,經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領導小組同意,現就加強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文明創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公共環境。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在單位大院、辦公大樓、職工宿舍、家屬小區等集中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清除垃圾、清掃浮塵、清理雜物、清潔水池,打造干凈整潔、優美靚麗的單位環境。
二、嚴管公共秩序。加強對辦公場所和職工宿舍(小區)的秩序管理,大力整治“十亂”(亂搭亂建、亂堆亂倒、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拉亂掛)行為,配套建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到人,打造秩序井然、規范有序的單位環境。
三、完善公共設施。全面梳理公共設施,及時修復破損地面、覆蓋裸露地面、補植缺損綠化,檢修水電消防設備,維修體育文化設施,根據需要完善無障礙設施,打造功能齊全、設施完備的單位環境。
四、規范職工行為。加強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宣傳,按照要求設置公益廣告,營造濃厚創建氛圍。加強單位職工文明素質教育,要求全體職工支持、參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自覺遵守文明行為,主動登記成為志愿者,在單位做文明職工,在社會做文明市民,打造文明有禮、和諧向上的單位環境。
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積極配合所屬社區開展文明創建工作。市創城辦將定期組織開展督查,對工作不力、作風不實、效果不好的單位進行曝光,并將督查結果納入市級文明單位創建考核之中。
淮南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