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是運用市場化手段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動污染治理、促進環境質量改善的一項重要政策。近日,淮南市生態環境局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新聞發布會召開,就當前開展的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作詳細解讀。
據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同志介紹,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工作,在2023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強調,要將排污權納入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總盤子,支持出讓、轉讓、抵押、入股等交易行為。
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級行政區在全省或者選取省內重點區域嘗試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我省從2019年開始,選擇新安江流域(黃山境內)開展水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實現了排污權交易“零突破”。
為保障全省域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順利開展,落實《意見》相關任務,切實把“誰污染、誰治理”、“誰減排、誰受益”落到實處,進一步推動市場化配置環境要素,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于2023年9月28日聯合印發《安徽省關于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見》,明確于202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同時,形成了“1+6”的政策指導體系。“1”就是《意見》;“6”包括6個配套文件,分別是《安徽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安徽省排污權儲備和出讓管理辦法》《安徽省排污權租賃管理辦法》《安徽省排污權交易規則》《安徽省排污權有償使用收入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和《安徽省排污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排污權交易改革全省統一實施,市縣兩級在全省大盤子下做好排污權交易各項工作。
對淮南而言,推動產業轉型、護航高質量綠色發展,是推行排污權交易的重要意義所在。一方面,通過污染物總量減排及排污權交易的雙重刺激,充分運用市場和經濟手段,激發企業自主減排內生動力,加快技術升級和綠色低碳轉型。另一方面,全省排污權交易在一套規則下運行,能最大程度減少各市因政策不統一帶來市場出現不公平競爭的情況,涉氣兩項污染物以前想要跨市調劑指標難度非常大,現在只要符合規定就能開展跨市區域交易,通過市場化手段配置環境要素更加公開透明。
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內容包括:交易種類,明確現階段實施的污染物種類和排污單位范圍,實施排污權交易的污染物種類為:化學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4類;交易范圍,確定了排污權交易的區域限制,規定水污染物排污權交易限在同一流域內進行,暫時按淮河流域、長江(不含巢湖)流域、新安江流域、巢湖流域劃分,大氣污染物的排污權交易可在全省范圍內進行;基本原則,排污單位在排污權有效期內對取得的排污權擁有使用、轉讓、抵押、租賃等權利,納入實施范圍的排污單位新改擴建項目和現有排污單位需要新增排污權的,2024年1月1日以后獲批的環評項目,排污權的獲得均需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有償獲取。
我市扎實推進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市環委會第一時間將《意見》向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直相關單位進行了轉發,并就下一步做好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提出了具體意見。市生態環境局已認真按照時間節點明確的各項工作要求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啟動和安排部署,2023年底前,已經初步摸排了全市的重點減排項目儲備庫。2024年1月1日起,市生態環境局內部成立了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專班,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
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涉及的部門非常多,業務性非常強。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開展專題培訓,進一步加強宣傳,讓生態環境部門、排污單位等進一步了解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對象、范圍、流程等,引導排污單位自覺、主動參與排污權交易,確保排污權交易改革工作能夠達到預期效果。(記者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