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農機局獲悉,今年中央財政安排我市市郊五區的2011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為330萬元,實施范圍包括毛集實驗區、八公山區、謝家集區、田家庵區和大通區五個區,6月15日前將實施完今年首批中央補貼資金。
據市農機局負責同志介紹,根據省農機局、省財政廳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我市市郊五區2011年度中央財政資金用于補貼耕整地機械類、種植施肥機械類、田間管理機械類、收獲機械類、畜牧水產養殖機械類和動力機械等6大類農機具的補貼。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原則上繼續執行補貼比例不超過市場平均價30%的上限標準,單機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半喂入聯合收割機不超過4萬元。購買旋耕施肥播種機、深松機、水稻插秧機、育秧機組的農民可享受省財政累加補貼。旋耕施肥播種機、深松機總補貼率為50%,其中中央資金補貼率為30%,省累加資金補貼率為20%;水稻插秧機、育秧機組總補貼率為40%,其中中央資金補貼率為30%,省累加資金補貼率為10%。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農機購置補貼的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地方農場(林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機大戶、種糧大戶等服務組織優先享受補貼。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公開搖號等農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對于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農民,也可優先補貼。同時,為方便農民,今年我市將購機補貼協議改為了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市級農機部門對最終確定的補貼對象發放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購機戶憑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在安徽省域內自主購機,包括跨縣購買。對機具價格低于3000元價值較低的機具,采取購機和公示同時進行的辦法。
市農機局負責同志強調,補貼對象的確定必須嚴格按照誰申請誰購買,先申請后核定的流程。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直接發給最終確定為補貼對象的申請人,不允許代領。取得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的申請人可以選擇放棄購買的權利,但不得轉讓或倒賣購機補貼指標。生產企業和經銷商不得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的申請,更不得為獲得農機購置補貼指標而組織、引導農民圍標。生產企業和經銷商只對現場提交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的農戶差額購機,對購機時不能提交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的農戶不予差額購機。
(記者 蘇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