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鳳臺縣在全縣16個鄉鎮和1個經濟開發區全面推行公務接待“廉政灶”制度,規范和改進基層公務接待工作,切實轉變黨員干部作風,推動規定的貫徹落實。經過近9個月的努力,各鄉鎮都在原單位食堂的基礎上建起了接待用餐與單位食堂二合一的“廉政灶”。
為確保“廉政灶”制度落到實處,該縣把鄉鎮“廉政灶”建設納入大督查工作范疇,要求各鄉鎮對所有的公務接待必須放在單位“廉政灶”用餐;對所有的公務接待實行對口接待,如遇多個部門來人,能合并接待的盡量合并接待;明確接待標準,由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報主要領導審核,不得隨意提高接待標準;各縣直機關單位,也要嚴格按照“同城不接待、內部不吃請”的原則,避免本縣上下級之間、部門單位之間相互吃請,如確因工作需要,可在縣里指定的場所安排接待。同時,由縣紀委牽頭,組織縣委督查室、縣委組織部、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攜帶酒精測試儀及攝像設備,不定時對全縣機關單位和各個鄉鎮工作日接待情況、午間飲酒情況等進行督查。
該縣推行鄉鎮、機關“廉政灶”制度以來,一方面從制度上規范了接待標準,有效糾正了公款吃喝的歪風,降低了公務接待費用;另一方面,改善了鄉鎮機關干部生活條件,有效防止干部“走讀”的現象,為領導干部提供了交流工作、增進感情的機會,樹立起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的新形象。
(通訊員 常開勝 胡煥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