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有市民向淮河早報熱線反映,在洞山東路和淮河大道十字路口處,有人趁著過往車輛等紅燈時,向車窗縫隙塞廣告卡片,不僅惹人煩,而且還很危險。記者注意到,類似的情況不只是在洞山東路和淮河大道十字路口有,在人民南路附近、舜耕路附近路段,都有類似的小廣告發放者。(1月7日《淮河早報》)
市民們一定遇到過這樣的場景:在十字路口,每當信號燈變成紅燈時,一些派單員便會利用等紅燈的間隙,敲開車窗,向道路中的司機一一派發傳單。在等待紅燈的時間內,派單員從排起的車隊最前端徑直派發到最后。隨著綠燈亮起,車流開始緩緩移動,他們這才不慌不忙地穿過車流,或站在雙黃線上、或站在路邊的綠化帶里,等待下一個紅燈。
這些在馬路上散發的傳單內容一般是房地產廣告、醫療廣告、超市廣告、旅游廣告、制作各種證件廣告等,真算是“琳瑯滿目”。雖然這些派單員很“敬業”,但司機并不買賬。這些散發的傳單基本沒人看,有的車主出于禮貌搖下車窗接受傳單,一下車就立馬丟棄;有的直接搖上車窗表示拒絕。派單員也有辦法,他們要么將傳單夾在擋風玻璃上,要么插在門把上,只是車子一啟動,這些被風吹在地上的傳單、名片便免不了被車輛碾壓了,這不僅浪費人力、物車、財力,達不到宣傳效果,還污染環境,實在有損淮南城市形象。
在馬路上發放傳單的行為,涉嫌妨礙道路交通安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在機動車道上散發傳單的行為害人害己,一方面擾亂了交通秩序,影響了車輛的正常行駛;另一方面也給自己和駕駛員的生命安全帶來隱患。這不是危言聳聽,有報道說,西安一名中年女性就因為在西三環的快車道上發小廣告,結果被卷在車輪下當場身亡。
近年來,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催生了各種商機和新職業,路口傳單派發員便是其中的一種。要根治這一“頑疾”,讓“短效”變“長效”,必須采取相應的整治措施,且需要交警、城管、工商、環保等多個部門聯合監督,比如加大監督力度,嚴禁派單員在十字路口散發傳單;又比如順藤摸瓜,從源頭上對發放傳單的公司進行處罰。否則就是治了今天,也管不了明天。
(馮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