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訊(記者 范孝東 通訊員 張靜)記者近日從淮南市獲悉,該市將實行“路長”制度,由市、縣(區)主要負責人認領城區主要路段,對指定路段負總責。同時每個路段確定兩家市直機關單位作為督查責任單位,協助路長工作,確保責任路段達到文明城市測評標準。
淮南市要求市四大班子領導以上率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市區主、次干道由一名市領導擔任路長,各縣區領導擔任轄區內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長。按照“路長負責制”,市區領導對分包路段及縣區創建工作督查指導,不僅要當指揮員、還要當戰斗員,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序向前推進。
據了解,淮南市將在有關路段的明顯位置標出路長及責任單位名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路長、督查責任單位及聯絡員信息和工作職責,接受群眾監督。同時規定每條路段的督查責任單位履職情況將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和文明創建系列評選表彰的重要依據;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測評扣分的,將實行責任追究。
(《安徽日報》8月11日6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