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淮南市經歷了幾天雨雪天氣,家住淮南市鑫誠花園小區的馮先生的愛車就因為這雨雪天氣遭受了不小的損失。由于高層建筑外墻的排水管排水不暢,形成冰凍后脫落,砸中了停在樓下車位的車輛,造成了馮先生的車輛受損,修復車輛花費9000多元。但由于馮先生與小區物業產生分歧至今雙方還未就維修費用問題達成協議。
車主:高層排水管脫落砸中轎車
12月8日上午,家住淮南市鑫誠花園小區的馮先生給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打來電話反映:11月25日早晨7時多他下樓準備開車,發現很多居民圍著他的車輛在看,再仔細一看,他的車輛被兩節白色的排水管從前擋風玻璃處插入,造成了車輛內飾等設施的損壞。而這兩節白色的排水管是從小區居民樓外墻14層的高度墜落下來的。由于插入車內的兩節排水管有大量的冰塊,他們分析可能是冰凍造成了排水不暢,排水管承受不了重量突然墜落。當時物業的工作人員駕駛車輛和馮先生一起將車輛送到了4S店維修。
兩天后物業工作人員找到了馮先生,對于車輛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問題進行協商,物業認為是天氣原因造成了事故的發生,希望馮先生能承擔一半的費用。經過多次協商,馮先生接受了物業提出的車輛維修費用各承擔一半的要求。可近日車輛維修好了,物業又找到他要求再簽署一份停車協議,協議的內容是:馮先生可以繼續在原有的車位停放車輛,但車輛再出現任何意外,物業將不承擔任何賠償。如果不簽訂協議,物業就不陪同馮先生去4S店取車。馮先生覺得一碼事是一碼事,他的停車費用是一次性付清到2017年7月份的,不需再簽訂停車免責協議。
物業:承擔一半維修費用但車主須先簽訂停車協議
12月8日上午,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來到了鑫誠花園小區物業,物業辦的負責人接待了記者。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事情是發生在11月25日的早晨,他們得知小區4號樓下有車輛被外墻的排水管砸了,物業工作人員馬上趕到了現場,發現外墻的排水管道因為冰凍排水不暢,融化的雪水淤積在管道內導致管道脫落。此次外墻的排水管道脫落是因為遇到了冰凍天氣造成的,是不可預知發生的脫落。當時,物業也十分配合馮先生處理車輛損壞的事情,物業也與馮先生達成了口頭協議,車輛維修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
至于補簽停車協議的問題,該負責人告訴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該小區住戶比較多,但車位比較少,馮先生的車位確實是小區物業給劃定的固定停車位,每月繳納90元的停車費用,馮先生繳納的費用是到2017年7月。但現在出現了安全問題,物業也在積極地征求業主的意見想動用維修基金,將小區內外墻的排水管道更換,避免發生類似的事情。這次是砸壞車輛,如果下次再砸傷人就麻煩了,所以馮先生的車輛不能再停放在原有的車位了,而小區內又實在找不到車位,如果馮先生愿意繼續停在原有的車位,他必須和物業簽訂免責協議。再說這也不是針對馮先生這一個業主,其他業主也簽訂了協議。
進程:雙方再次協商未就簽訂停車協議達成共識
12月8日上午11時,馮先生再次來到物業,雙方再次協商。物業辦負責人提出不簽訂協議也可以,但馮先生的車不能再停放在原有的車位了,而小區內確實沒有車位,他們給馮先生的車安排在鑫誠花園商業街停放,那里離小區不遠,但停車位不固定,基本上晚上都會有停放的地方。因車位不固定擔心晚上回家又無法停車,該建議被馮先生否定。
物業辦負責人提出,在不簽訂停車免責協議的情況下,他們退還馮先生全年的停車費用,小區物業不再給馮先生提供停車位,馮先生可以自行解決停車問題。但馮先生堅持即使簽訂協議也要到2017年7月。雙方再次協議未果。
聲音:可再調解,不滿意可以訴訟
12月12日,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聯系了淮南市物業管理協會,協會秘書長告訴記者,馮先生也來咨詢過,他們也希望物業和馮先生能再坐下來協商,如果需要淮南市物業管理協會出面調解,他們將召集雙方協商處理該事,如有一方對處理不滿意,也可以采取訴訟的手段。
圖一:11月25日晨,兩節脫落的排水管砸中了樓下車輛。
圖二:小區4號樓外墻上的排水管,脫落部位位于11層至14層。
(記者 馬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