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社會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而中老年人再就業,不僅增加家庭收入,還能提高自身價值、獲得自信。但隨著用人企業規范化的提升以及企業引入內部競爭的考核機制,現早已脫離大多數中老年人曾熟悉的“大鍋飯”時代,所以也發生了一些再就業的困惑。
近日,市長熱線辦公室接到一位壽縣某制衣廠職工的來電,反映其2011年進入該工廠工作,每年都會與工廠簽訂勞動合同。但近期其前往壽縣人社局查詢時卻發現該廠職工的勞動合同均未進行備案,所以想咨詢工廠是否違反國家政策。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需雙方簽字后才能生效,是否到人社部門進行備案,并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備案只是一種管理需要,不是簽訂勞動合同是否生效的法定條件。后經壽縣人社局工作人員核查該制衣廠已于2016年登記勞動用工備案。
無獨有偶,另一位壽縣居民也來電反映,其與當地一家造紙廠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但現在用人單位卻把他辭退了。其對此表示不解,咨詢該單位此做法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經壽縣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人員了解后得知,雙方簽訂的三年期限勞動合同中包括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因考核未達到錄用標準,所以用人單位與反映人解除了勞動合同。
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F如今已有越來越多中老年人選擇重新就業,但社會發展迅速,很多中老年人對于自身維權意識及勞動法規認識較少,不乏困惑。若遇此類問題,市民可撥12345,市長熱線將為你答疑解惑。
(記者 柏雪 通訊員 石曉曼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