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安徽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等,我市于2018年7月初印發《淮南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辦法共5章26條,分別明確追責的目的、對象和主要原則,按照職責權限、具體行為細分4個類別、26種具體責任追究情形,明確責任追究形式,明確追責各個階段的主體部門和調查、收集證據材料、處理等環節,明確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保障與監督措施,明確解釋單位和施行日期。辦法增加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有關內容,把開發區、園區、鄉鎮(街道)納入問責范圍。《淮南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的出臺,將進一步壓實責任、提升擔當、凝聚合力,更加有力的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入開展,為我市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