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臺縣鳳凰湖新區一小區居民桂某燃放鞭炮,鳳臺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給予桂某罰款200元的處罰。同時,該小區物業公司對服務對象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不勸阻,給予該物業公司罰款1000元的處罰。
近日,鳳臺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正在轄區開展巡邏,忽然聽到鳳凰湖新區一小區里傳來噼里啪啦的鞭炮聲。民警聞聲而動,在該小區一單元門口發現了正在燃放鞭炮的桂某。桂某的孫子當天滿月,心情高興,在明知燃放煙花爆竹屬于違規的情況下,仍偷偷在樓下點燃了鞭炮。
喜得孫兒當然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但是鳳臺縣鳳凰湖新區屬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桂某違反了《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桂某本人也認識到了錯誤。根據《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之規定,鳳臺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對桂某和小區物業公司分別進行了處罰。(記者 劉銀昌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