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將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牽手行動,統籌多方力量給予他們特殊關愛
(記者 孫鴻)8月12日,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淮南將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牽手行動,統籌多方力量給予農村留守兒童特殊關愛,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營造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濃厚氛圍。
據悉,牽手行動確定1名牽手人幫扶聯系1名牽手對象,以市及縣區未保委成員單位及鄉鎮(街道)黨員、干部為主體,也可將牽手人拓展至村(社區)黨員。牽手對象以低收入家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及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支出型困難家庭等)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留守兒童較少的鄉鎮可拓展到全體農村留守兒童。1名牽手人幫扶聯系1名牽手對象,1戶家庭有多名農村留守兒童的,原則上由同一人幫扶聯系,8周歲以上的留守女童原則上由女性黨員、干部幫扶聯系。
牽手人通過“兩講一送”即講法律法規、講安全知識、送關愛服務,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法律法規方面,牽手人將通過宣傳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引導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履行法定監護責任、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引導被委托人履行照護職責;安全知識方面,將開展交通出行、健康上網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詐騙、防拐賣、防性侵等安全知識教育,加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宣傳,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關愛服務方面,厚植農村留守兒童社會主義、愛國主義情懷,引導其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協助落實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保障政策,幫助改善農村留守兒童基本生活。為有需要的農村留守兒童提供親情撫慰、心理疏導、課業輔導、社會融入等服務。
同時,牽手人要履行強制報告責任,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牽手人發現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履行監護職責不到位、被委托人缺乏照護能力或者怠于履行照護職責的,要及時告知村(社區)并協助開展勸誡工作。
根據部署,從2023年1月起,農村留守兒童牽手行動進入常態化實施階段。